执行异议申请书 执行复议申请书范文个人

导读丈夫是被执行人,妻子向法院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,法院执行法官不接收。妻子又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书,法院又给予驳回,妻子该怎么办?事情经过丈夫在外面给别人做担保,借款到期后,借款人由于资金没有到位,被贷款人

丈夫是被执行人,妻子向法院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,法院执行法官不接收。妻子又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书,法院又给予驳回,妻子该怎么办?

事情经过:

丈夫在外面给别人做担保,借款到期后,借款人由于资金没有到位,被贷款人告上了法庭,

丈夫承担连带责任。

法院依法查封了丈夫名下的房产,并在淘宝网上进行了拍卖。

妻子依法向法院提出了房产拍卖分配申请书,要求分得房产拍卖款的50%,法院执行法官给驳回了。

妻子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:

执行异议申请书

异议申请人:XXX,

被申请人(申请执行人):XXX

被执行人:XXX

被执行人:XXX(担保人)

请求事项:

请求贵院拍卖的位于XXX号房屋的款项的50%分配给申请人。

事实与理由:

申请人与被执行人XXX(担保人)原系夫妻关系,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双方共同购置坐落于XXX号房屋,该房屋虽然登记在被执行人XXX(担保人)名下,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。贵院因执行案件拍卖夫妻共有房产,拍卖价款中有50%属于申请人所有,不属于被执行人财产。

为此,特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,请贵院准予。

此致:XXX人民法院

法院的执行裁定:

本院认为,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,执行过程中,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,理由成立的,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:理由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。现异议人以涉案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提出异议,根据查明的事实可知,本案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并未确认XXX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,因此对XXX的执行应仅限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。涉案房屋是在异议人与X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,应属于二人共同共有,故异议人有权在房屋拍卖、变卖所得价款中主张分割权益。但是,现涉案房屋经过二次拍卖流拍,拍卖未成交,对房屋的下一步处置工作尚未结束,现阶段不存在异议人主张分割的款项,故对其提出的中止对房屋拍卖款中50%部分的执行的异议请求无法予以支持。

综上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,裁定如下:

驳回XXX的异议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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